员工工作

 

各相关学院:

    2015年度立项的研究生校级科研项目应于2016年11月15日前结项,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。现将有关结项工作通知如下:

    1.校级研究生科研项目的结题,要求课题负责人以独立或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(导师为第一作者)的身份至少发表学术论文一篇。重点课题要求在学校认定的国家二级以上刊物发表,一般课题要求在学校认定的省级(含省级)以上刊物发表。

    2. 项目负责人按要求认真填写《校级研究生科研项目结项报告书》(见附件2),并提交论文发表刊物的复印件(包括封面、目录、正文、封底),以上材料一式2份(1份留学院,1份交研究生处),并于2016年11月18日前交学院研究生秘书。

    3.各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成果进行结项鉴定,于11月21日前将结果及结项报告报研究生院。

    4. 研究生院审核后,发放项目经费中尚未拨付的50%。未通过结题鉴定的,不予发放。

 

    附件1:《关于公布2015年度研究生校级科研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》

    附件2:《校级研究生科研项目结项报告书》 

    附件3:《77779193永利官网2015年度校级研究生科研项目结项汇总表》

 

研究生院

2016年10月27日

 

上一篇:关于申报2016年度校级研究生科研项目的通知

下一篇:关于开展2016-2017学年第一学期第一阶段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通知

关闭